1. B-2签证申请人的护照有效期必须比申请人预计在美停留的时间长至少六个月。如果您护照的有效期在您预计离开美国的时候将不满六个月,或您的护照已经损坏,或护照上已经没有空白的签证签发页,请您在申请签证之前先申请一本新的护照。 如果B-2持有者的护照在其递交I-539申请时已经失效,该持有者必须同时向移民局递交一份书面说明,解释护照失效一事。
2. 申请延期时,如果未能完整正确地填写I-539表格,或者未能提交必需的辅助材料,会导致申请得不到及时处理甚至被拒绝。另外,申请被拒绝之后不得上诉,因此申请者必须格外谨慎,不要遗漏了相关材料。
3. B-2持有者申请延期时可以选择网上递交I-539表格或者邮寄。如果选择网上申请,申请者需要将辅助材料邮寄至网上申请收据上所指定的地点。申请者需要注意邮寄辅助材料的地址,以及后续联系地址。如果不选择网上申请,选择邮寄,请将I-539表格及辅助材料邮寄至以下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