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领域EB1A获批发表时间:2023-07-11 17:22 01案子难点
● 客户彭先生的企业是一个小的创业公司,目前还没有盈利; ● 客户本身并没有什么有技术含量的和专业相关的获奖,唯一一个就是公司的获奖; ● 客户的媒体报道大部分是在自媒体发表,一般移民局并不认可; ● 客户虽然有专利,但是提交的资料里面并没有显示在商业社会得到应用。 ● 彭先生并不是研究人员,我们无法从文章发表数、引用次数、审稿次数着手
02案件分析
获奖方面 申请人提供的奖项是申请人创立的公司拿的国家大奖,移民局并不承认这些奖项,因为该奖项是颁给公司的奖项,并不是针对个人的奖项,而且此奖项是地区性的,并不是国家级的奖项。我们根据目前客户手头有的资料觉得短期内,客户获奖很难提高,因为没法证明奖项主要是“由于所在的领域非常杰出才给他颁发的奖”。但在沟通过程中,发现客户的公司拿的这个大奖,在国际上有很大的影响力。于是,我们着重强调客户是这个公司的主要股东,通过公司的其它股东的推荐信证明,之所以公司会获得这个大奖,客户在其中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同时,我们还补充其它材料:颁奖机构的介绍,证明这个颁奖机构是有很大声誉的。谁有资格申请这些奖?评审标准是什么?每年颁奖名额是多少,多少机构参选?通过这些体现这个奖是有一个很高的门槛的。
媒体报道方面
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是在YOUTUBE 上被某自媒体平台采访,点击量上百万。移民局会认为对该企业的采访并不是在主流媒体或者专业期刊上的报道,在和客户的沟通中,我们发现客户曾经在他们的领域的媒体上接受过采访,只不过是当初客户认为发行量比较小,没有提交。我们提出了相似专业的其它媒体的对比,详细介绍了该媒体介绍,并做了对比,显示出该专业媒体其实在同领域中,有一定的权威性,并提供了客户的采访记录。
原创性贡献方面 虽然推荐信里面有提到申请人的贡献以及个人专利创新,但是没有具体指出足够说明这些创新给这个领域带来了怎样的重大的影响,我们协助客户挖掘出来了曾经有美国该领域内的知名的公司打算收购客户所创立的公司,并陈述了他的专利投入到广泛的应用和生产,相关公司采用他的专利和他签定的合同。以及我们建议客户找专家从第三方的角度,详细的解释申请人的原创性,并详细阐述其重大影响性。
03 案件成果 最终我们接到了移民局的通知,彭先生的EB-1A申请在没有收到移民局的补件要求(RFE)情况下,已经获得了批准。彭先生得知了这一好消息,兴奋地给我们发来电子邮件,对我们团队的专业和敬业精神表示由衷的感谢,并承诺将为我们推荐更多的客户。 |